第91章 都住到了县城(第 3/4 页)
“拿钱养你儿子是吧?说,每个月要多少钱?”
“一千。”
“一千?我肚子里这个就不用吃饭了吗?你不要太过份。”
“那你准备给我拿多少?”
我的工资每月是四百块,罗芳芳只答应给我拿一半。
两百块能干什么?
相当于她之前给我零花钱的数目,也等于我没说。
保守估计,算上商店的盈利,我们现在每个月的收入至少两千块,这其中还不包括我跟罗芳芳的工资。
“两百块太少了,你每个月给我五百块。”
罗芳芳气的把勺羹扔在地上,“她当初不是很有骨气的吗?怎么现在又来找你要抚养费?”
我把地上的勺羹捡起来,轻言细语告诉她,“张春梅没找我要抚养费,这钱是我自己拿来花的。”
“你前几次找我报销了这么多钱,敢不敢跟我说实话,你有没有把钱拿给她?”
“……”
“陈爱国,如果你还拿我当你的女人,就不要在我面前偷偷摸摸的,我可以忍你,我妈不一定能。”
“芳芳,我知道你也不是一个铁石心肠的女人,辉辉毕竟是我的儿子,所以我就……,”
我承认今天早上走的时候给张春梅拿了三千块钱。
罗芳芳答应每个月给我拿五百块钱,但她也提了一个条件,制衣厂的财务还是要让她来负责。
她也同意罗燕燕去制衣厂上班,商店以后就交给她妈妈经营。
“还有一件事情……,” 罗芳芳慢条斯理地说道:“我两个舅妈、一个表妹,都想让我给她们找份工作,到时候你把她们安排到制衣厂去。”
罗芳芳甚至还让我去县城给她租间房子。
她要在县城的医院把孩子生下来。
并且还让我妈去伺候她坐月子。
她提的这些条件我都没有反驳,反驳也无效。
我只是问她,在她生产和哺养孩子期间,她的工作由谁来代替?
“刘会计已经帮我找好了人选,不用你来担心。”
“我是厂长,这么重要的位置,总该让我了解一下这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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