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第1次阿苏恩(第 3/4 页)
他们决心团结努力,共同扞卫和维护和平与安全。
因此,他们同意这项阿苏恩条约:
article 1第1条:
缔约方承诺,如《神圣联盟》所述,以不危及神圣联盟的方式,解决任何可能以和平手段参与的争端。
在其关系中,不得以任何不符合神圣联盟宗旨的方式,威胁或使用武力。
article 2第2条:
缔约方将通过加强自由机构,并更好地理解这些机构所依据的原则,以及促进稳定和福祉条件。
为进一步发展和平友好关系,而作出贡献。
它们将努力消除其政策之间的冲突,并鼓励它们中任何一方或所有方之间的经济合作。
article 3第3条:
为了更有效地实现本条约的目标,各缔约方将分别和共同,通过持续有效的自助和互助,维持和发展各自的个人和集体抵抗武装攻击的能力。
article 4第4条:
缔约方将在任何一方认为,任何一方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或安全,受到威胁时,共同协商。
article 5第5条:
缔约方同意,在巨龙群岛或亚瑞特所有大陆对其中一方或多方的武装攻击、挑衅,应视为对所有缔约方的攻击。
因此,缔约方同意,如果发生这种武装攻击,缔约各方都应行使《神圣联盟》所承认的独立或集体自卫权,将协助被袭击的一方或多方。
立立即单独并协同其他各方采取其认为必要的行动,包括使用武力,以恢复和维持该地区的安全。
任何此类武装攻击,及其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应,立即向联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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