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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三章 禽兽不如(第 3/3 页)

    钟珍取出红宝石簪子,这小法宝她用得很习惯,前端尖细,直接扎入眼尾之处,灵力透出,不用流太多血,几息功夫对方就很快死去。

    刚拿起簪子,手却停住了。她突然却想起一件事情,便再也抑制不住的想在木婉宁身上试试。

    心念既起,钟珍站起身来,举起脚来,对着木婉宁的头一顿狂踩,将她弄晕过去,以免看着她的眼睛瞪着不痛快。

    七魄已全,神力练就,如今只吸收了许多牲口畜生,对于将大活人给吸收了,这种有违人道的事,着实无法接受。

    幼时懂得习字,便是什么书都会想看看,尤其是写野史。书中所言,自古有易子而食之事,钟珍曾捧着书问阿婆。既然都是肉,吃鸡和吃人有何区分?

    阿婆的答案很简单:“你是禽兽吗?连鸡都不吃小鸡,禽兽饿死都不会食下同种同类。”

    钟珍很快就明白了,所谓同类相食,禽兽不如也。

    可她性子偏生就是好奇,对于这么奇异的功法,想忍住不炼,简直一点办法都没有。

    于是自我劝慰了一番,只吸收点兽类便是了。反正总得吃肉,权当是煮熟了吃到肚子里。

    木婉宁一头的血,仍旧被如影绫捆绑着,钟珍带着些兴奋又充满惶恐,有一种第一次撬开人家库房大锁的感觉。

    坏人本来就该死,我也不能白白浪费了一个炼魄五层修为的人啊!她再次劝慰自己,反正就干这么一次,试试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后再也不随便吸收人就成了。

    反正木婉宁和畜生有何不同,更本就是禽兽不如。

    将手按在木婉宁脑门上,钟珍体内那一团由七魄交融的魄息转动得无比迅速,魄息缓缓从掌心透出,附在木婉宁的身体表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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