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三章 完美的杀人计划(求月票)(第 4/4 页)
    可是,为何被处理过的瓶子,又安然无恙的出现在两处现场,成为指证郑雪恩的直接证据?
    金允浩百思不得其解。
    他发现,本案仍有遗漏的地方。
    “金检察官,我的当事人郑雪恩小姐,虽然主动承认了杀人经过。可她是未成年人,更未满十六周岁,并且她又是被他人逼迫、唆使的。
    因此,我向你提出保释申请。”律师开口说道。
    根据刑法:杀人,抢劫,绑架,爆炸,贩毒,等等3年起的罪名是不予保释的。但是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除外。
    这是刑法制定时,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目的。
    律师的请求合乎法理,因此,金允浩只能点头同意。
    看到金允浩同意后,律师接着说道:
    “另外,本案中,我的另一位当事人郑本承先生,虽然有帮助郑雪恩毁灭证据的嫌疑,但是罪行最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符合保释条件。
    因此,我也要为郑本承先生提出保释申请。”
    好吧,又是可爱的法律规定。
    金允浩除了苦笑,点头答应,别无选择。
    他本意不想让郑本承、郑雪恩父女俩这么快离开,因为他还有一个问题没有搞清楚。逼迫郑雪恩的那个神秘人还没有找到。
    危险仍然存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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