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一十八章 计划和变化(第 2/4 页)
金允浩解释道:“这4人的身份都不简单。没有关键证据就私自跟踪他们,容易惹出麻烦。
如果仅跟踪两天,我们有好的借口:跟踪组的工作只是寻找那4个神秘号码,并非针对跟踪韩金星等人,当时也不知道他们的身份。
因此短暂的跟踪两天可以。但绝不可以长期跟踪,否则无法对法庭解释。
你要有心理准备,很可能今后的调查不能再依靠跟踪组了。”
闻言,李英善点头表示理解,随后又问道:“您觉得机会有多大找到尸体?”
金允浩单肩一耸:“这不是有多大机会的问题,而是我们没有其它选择。
超过20年的案子,证据大多灭失,无法按照正常方式调查。
因此我们只能凭借分析和猜测制定办案方向,寻找重要证据。
怀疑韩金星等人参与作案,并隐藏尸体。完全是分析总结后得出的猜测。
至于猜测正确与否,最后能不能找到证据,这些都不是现在该考虑的。
调查这类案件时不要想太多,更不要瞻前顾后,集中精力安心工作就好。”
虽然金允浩年龄比李英善还小,但办案经验丰富。
所以在心态问题上,金允浩具有很大优势。
因此他可以以过来人的身份,向李英善传授应对这种案件的心得。
李英善第一次应对这种超过诉讼时效的刑事案,有些患得患失。
而听完金允浩解释和建议,又被金允浩的自信所感染。李英善安心不少。
调整好心态,李英善大方道:“前辈,如果韩金星等人共同涉案,很可能牵扯到包庇和贪污贿赂等更多罪行。案情会变得更加复杂和棘手。
我有自知之明,我擅长刑事案,但不擅长行政贪污案,也没有相关人脉。
因此我向您申请调派其他检察官协助我侦查此案。”
金允浩就等着李英善这句话呢。
他不直接参与本案调查,但可以用本案为自己人谋取福利。
检察官具有独立办案权,其他任何人不能妄加干涉。
但如果办案检察官觉得案情复杂无法应对。可以移交案件或者申请协助。
如此,别人才能接手案件或者出现多名检察官共同侦办同一案件的情况。
本案的源头是从金允浩审理宋万福申诉开始,在本案中金允浩和李英善暂时构成上下级关系,这种关系会持续到本案结束。
因此,此刻李英善可以向三方申请帮助;她所在的西部支厅、大检察厅、以及本案的负责检察官金允浩。
金允浩之前的大度表现和尽心帮助行为赢得了李英善的好感和信任。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