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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1章 比大熊猫还要少(第 2/4 页)

    “小暖,这是锦笙,我最好的兄弟。”安明介绍道。

    “锦笙?这个名好听,人也帅。”我不禁赞道。

    “他全名叫闻锦笙,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高富帅啊,哪像我安明这民字一听就一副农民工气质。哦,我不是看不起农民工啊,我只是开个玩笑。”安明笑道。

    闻锦笙却还是没有说话,也没有笑,只是站着。

    “你是美国人啊?你们不是亲兄弟吧?不然一个姓安,一个姓闻。”我也不得不承认,遇到帅哥话就是多。最主要是我对锦笙这个人真是非常的好奇。

    “他是美国出生的,按照美国法律,在那里出生的都会是美国藉,所以他是美国户口,后来在日本习过武,在新加坡上的大学,现居马来西亚。”安明说。

    这经历真是听得我目瞪口呆,对于我这样极少离开温城的土包子来说,人家这经历真是比我一辈子还强,难怪他这么洋气,原来在那么多国家生活过,真是了不得了。

    “哎哟锦笙,你这人生经历也太丰富了,你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吗?”我的好奇心更重了。

    “不是。”锦笙只是说了两个字,真是拿他没办法,就算是和我们一起说话的时候,他也还是那么惜字如金。

    安明笑着补充:“我和他虽然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但我们亲如兄弟,我们是真正的手足,这一次他回到华夏,就是来帮我的。”

    “锦笙从小就不喜欢说话吗?”我问。

    对于这个问题我,安明竟然先看了看锦笙,意思是在征求他的意见。看来不爱说话这事,还有故事。

    锦笙点了点头,说了三个字:自家人。

    也就是说,他把我当自家人,有什么事可以直接说,没什么好隐瞒的。

    安明这才说道:“锦笙从小确实就不太爱说话,后来家里遭遇了一些不幸,锦笙就更加少说话了,不过他只是话少,其实人很好的。”

    我说我看出来了,他是个不错的人,他这一类人最讨女孩子喜欢了,你不知道,今天胡芮看到他的时候,眼睛都发亮了。

    安明说是啊,一般他不在的时候,我在女人中间还能成为焦点,只要有他在,焦点基本上就是他了,那些女人想着法子逗他多说话,但他总是那几个字,对于女人们来说,就觉得更加有意思了。

    我说你都已经是结了婚的人了,你还想和人家锦笙争焦点?你要当焦点干嘛?

    安明笑着说我说错话了,我只是举例说明他真的很受欢迎,我没说我要去把妹。

    我和安明说话的时候,锦笙却还是一言不发,而且面无表情,好像完全与他无关一样。

    我想说这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男人了,酷得都快不近人情了。

    “今天把魏松弄得很惨,我估计这事他不会善罢甘休,我们得防着点。”安明说。

    “不怕。”锦笙说。

    也就是两个字,但已经表明了态度,其实不用他说,我也知道他不怕。他这一类的人,恐怕没什么是他怕的,因为他脸上压根就没有喜忧,永远一副不悲不喜的样子,这种气质是装不出来的,只有内心的真正强大,才会具备这种气质。

    而且,这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

    安明说美如星辰那帮同事过来玩,你去应酬一下就算了,暂时我并不想让他们知道金爵现在归我管。也不想和他们有太多交集。

    我说其实我也不想和他们有太多交集,我只是认为我们有可能会有一天收回美如星辰,所以才应酬他们。

    安明说你做得很对,我不方便出面,但你出面是可以的,这些人本身也是我们的客户,请他们喝喝酒什么的也是应该的。一会锦笙陪你去敬杯酒,以后金爵大多数的事,都会由锦笙出面。

    我说好,只是锦笙看起来并不喜欢应酬。安明说他没事,他只是不太喜欢说话而已,对了,他不喝红酒。给他喝白的。

    这下又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他为什么不喝红酒,像他这样的人,应该是很懂红酒才对,毕竟红酒一直都是上流社会的标志之一。他这样的人一看也知道不是**丝一流,怎么可能会不喝红酒。

    安明又看了看锦笙,锦笙微点头,意思是可以说原因。他还真是不喜欢说话,什么事都是安明替他进一步说明。

    “锦笙的女友,是在喝红酒时被人下了毒,过世了。”安明说。

    我的心一沉,我真没想到会是这个原因。我一时间有些愣住了,我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会是这个样子。我并不知道这件事会是这样,我要上知道这个原因如此悲伤,那我肯定是不会问的。

    “对不起锦笙,我不知道是这样。我不该提起你的伤心事的。”

    锦笙的眼神变得柔和,冲我微头,说没事。他真的是不笑,眼神变柔和,就已经算是释放善意了。

    安明也说没事的,我兄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一个在很多国家都生活过的人,不可能会小气,他要是很小气的话,也就做不成我兄弟了。

    锦笙和我一起走进包间,胡芮和另外两个女的一下子站了起来,一脸的兴奋。

    她们站起来当然不是为了欢迎我,而是因为我给她们带来了锦笙。

    “介绍一下,这是金爵的负责人闻锦笙先生,这些都是我的朋友……”

    “我叫胡芮,是她的死党。”胡芮抢先介绍自己。我心想你也就这点出息了,被魏松伤得那么惨,现在看到帅哥,还是一副要飞蛾扑火的样子。

    锦笙微微低头,轻声说你好。姿势优美,绅士之极。

    然后和其他人一一握手,虽然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但眼神变柔和后就让人觉得亲近了许多。

    我让服务生拿了一瓶白兰地过来,给锦笙倒了一些,“锦笙不太喜欢说话,不像我这么能叨叨,所以有些话就由我来替他说了,今天发生的事,扫了各位的兴,锦笙觉得很抱歉,特意敬各位一杯酒,表示歉意。”

    “哇,帅哥喝白的啊?为了和帅哥保持致,我也来白的。”胡芮说。

    “锦笙不喜欢喝红酒,只喝白酒,你就不要凑热闹了,一会你喝醉了老子背不动你。”我没好气地说。

    “谁特么要你背了?我喝醉了就帅哥背,你想背我还不让你背呢。”胡芮马上反击。

    她又和我开始斗嘴,这表明她已经慢慢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已经开始走出魏松给她带来的阴影。这是好事。

    我说那你要喝白的,就喝白的吧,在座各位听好了,她要是喝醉了,谁也不许理她。让她一个人睡大街去。

    胡芮正准备倒上白酒,锦笙拿过了酒瓶,给她的杯子倒上红酒,“我习惯了。”

    意思也就说,我喝白酒是因为我习惯了。你不习惯,所以容易醉,你还是喝红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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