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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三章 江湖再见沙场见(第 2/4 页)

    这本书是元本溪当时带着宋恪礼出京游历大江南北的时候,来到武帝城后,亲手交给江斧丁的。他只说书中故事都仅是些道听途说的乡野怪谈,如鬼画符,难登大雅之堂,纯属一个老夫子百无聊赖的儿戏之作而已,除了给自己儿子翻几页看几眼,别无他用。

    这本书的字数多达二十余万,故而每一页都显得极其密密麻麻,江斧丁完全能够想象那个毫无壮阔可言的场景,一个略显孤僻的老男人在以元朴身份在翰林院当值的时候,价廉物美的小酒一壶,香味四溢的花生米一碟,如锥如刀的老兔紫毫一杆,独坐独饮,下笔极慢,勾画极微,每每写到自得其意之际,小啜一口酒……

    江斧丁把这本书小心翼翼放回怀中,后仰躺下,望着头顶的明月当空,“小时候,你跟我说天地生我七尺男儿,那就是要赢做枭雄,输做英雄,死做鬼雄。”

    江斧丁闭上眼睛,苦涩道:“但是你我最后一面,却说只要我好好活着就够了。”

    长久的沉寂,这个在武帝城最为孤僻的年轻男人如同睡死过去。

    晨曦沐浴之中,终于睁眼后江斧丁坐起身,轻声道:“我想好了,世人可以忘记一百个一千个江斧丁,但是不能忘记那一个元本溪!”

    江斧丁重新站起身,泪眼朦胧稀稀碎念道:“爹……我要替你跟赵篆跟离阳讨要这笔账,我会帮那个赵铸坐上龙椅……我……很想你。”

    “姓徐的,你如果侥幸不死,那么我们就在庙堂上见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手拎小竹笼的小男孩小跑上城头,衣衫虽然寒酸,却把自己打理得颇为整洁,不言语的时候,那张干净小脸上也有着同龄孩子没有的肃穆神色,一路小跑的孩子看到那个熟悉的修长背影,平稳了一下呼吸,养足中气,这才高声喊道:“江斧丁!”

    江斧丁收拾好情绪,转身望向这个在武帝城土生土长的孩子,好像是个孤儿,城中一对年迈夫妇收养了他,就在王仙芝旧居不远处开了家包子铺,据说以前王仙芝徒弟中于新郎和林鸦就都很喜欢去那个小地儿吃早点,七八岁的孩子眼界自然而然也就高了,孩子养了条骨瘦如柴的土狗,有事没事就满城遛狗,搞得跟一位将军带兵巡视辖地似的,江斧丁到了武帝城后无人帮着打理生活,尤其是林鸦离开东海后,什么时候都很讲究,所以早餐一事都是在那家包子铺随意解决,每次都是花二十文钱买一小笼皮薄汁足的包子,久而久之,也就跟收钱的孩子熟悉起来,偶尔也会逗弄一下这个做什么事情说什么话都一板一眼的小孩,江斧丁也纳闷,那么一对随和夫妇怎么就教出这么个满身老学究气息的古怪孩子。

    跟随老夫妇一同姓苟的孩子把那笼包子递给江斧丁,一本正经道:“二十文钱,先记账上,你要是忘了,我也会提醒你的。”

    江斧丁无奈道:“苟不理,二十文钱而已,少不了你。”

    小男孩瞪眼道:“我姓苟,名有方!取自圣人典籍中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在东海沉寂已久的江斧丁也只有遇上这个有趣孩子,才会略微流露出几分当年京城头等世家子的风度,笑眯眯道:“你连父母是谁都不知道,何必‘有方’?我看啊,跟你青梅竹马的那个绿衣女孩,她帮你取的绰号,更合适。苟不理,狗不理,喊起来多顺口。”

    孩子板起脸道:“非礼勿言。”

    江斧丁哈哈笑道:“小屁孩儿懂什么礼不礼的,想当年,给我说礼即理一事的读书人,那可是张府圣人的衍圣公本人。”

    孩子皱了皱眉头,“那个先生有没有学问我不知道,但他的学生没学好,我是知道的。”

    被一个小孩子调侃教训的江斧丁也不生气,坐在城头,打开微凉的竹笼,双指轻轻拈起一只小巧玲珑的包子,仰头轻轻丢入嘴中,满嘴香味,余味无穷。

    昔年在太安城,吃过多少号称世间头等佳肴的山珍海味,都早已记不住味道了,如今倒是这折算下来不过两文钱一只的小肉包,一日不吃上一笼,就要念念难忘了。

    江斧丁咂摸咂摸嘴,一口气吃掉了六七只包子,然后似乎记起了一些往事,嘿嘿嬉笑道:“太安城下了好大一场雨,淹死了好多鱼。”

    苟有方唉了一声,轻声道:“不好笑啊。”

    江斧丁低头看着笼中包子,感慨道:“是啊,人吃土一辈,土吃人一回。”

    孩子没有说话,毕竟小小年纪,应该是没有这份感触。

    江斧丁突然转头看着站在自己身边的孩子,笑道:“二品小宗师以后,入金刚境界,靠毅力。指玄靠资质悟性,想拥有天地大气象,则就要靠先天根骨了,至于那陆地神仙,得看那虚无缥缈的气数。苟不理,你想练武吗?”

    孩子毫不犹豫摇头道:“不想。”

    江斧丁惊讶道:“在这武帝城,天天跟江湖人打交道,你竟然不想练武?”

    孩子轻声道:“听人说练武是无底洞,再多银子也填不满,我可没钱。”

    江斧丁突然怔怔看着笼子里最后那只包子,惊喜问道:“苟不理,我记得已经吃了十只包子了啊,怎么今天多出来一只?”

    孩子平静道:“阿爷说你们江湖人练武需要打熬身体,就需要多吃东西,我就跟阿爷多要了一只,也只能多要一只,否则这笼包子就要亏钱了,我阿爷赚钱可不容易。”

    江斧丁先是哭笑不得,继而笑脸温柔,似乎有些舍不得马上吃掉那第十一只小笼包。

    江斧丁终于捏起那只包子,缓缓吃掉,望向远方轻声笑道:“我给你的东西,你未必想要,况且长远来看,也未必就是真的对你好。不过我很快就要离开这座城了,以后也多半不会回来,不过我会想你这个小鬼头的,也希望你过得好好的。更希望将来如果有一天你长大了,我呢,恰好也还没给土吃那一回,你就来找我,到时候我一定请你喝酒。”

    听到这个江斧丁要离开武帝城,孩子心中有些失落,但是脸上没有表露出来,只是点头嗯了一声,说了一个好字。

    江斧丁笑着单手托起那只竹笼,眺望潮起潮落的辽阔海面,朗声笑道:“君不见三山五岳高在云霄间,君不见西北无边风沙痛杀人,君不见大江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且听,人生不过百年,欲求神仙,只在杯酒中!”

    小孩子也跟着豪气横生的江斧丁笑逐颜开,破天荒玩笑道:“以后见面,可要请我喝好酒。”

    江斧丁狠狠抛出那竹笼入海,伸手揉了揉孩子的脑袋,“都不是事儿!”

    孩子愣了愣,火急火燎道:“江斧丁!你扔了包子笼作甚!我还要给阿爷拿回去的!”

    江斧丁错愕无言,很是理亏。

    很久很久以后,那个老一辈宗师相继逝去的江湖,会有个极有嚼头的说法。

    余地龙不算那真无敌。

    只因世间犹有苟有方。

    ————

    离阳广陵江以南的百姓,很难想像有的地方在立夏时分尚未彻底结束霜冻。

    这就是两辽,这里有黑山白水,这里也许会落下离阳王朝的第一场雪,也会落下最后一场雪,这里的隆冬风雪,被称为大烟泡,遮天蔽日。在去年冬的酷寒时节,有两人在祁嘉节的亲自护送下由京畿北进入了两辽,能够让京城第一剑客如此兴师动众,自然是因为两人中的那个于新郎,是多方势力暗中竭力拉拢的武道宗师,在于新郎婉拒了当今天子的挽留后,皇帝赵篆便让祁嘉节一路相送,用以打消其它势力的觊觎念头,作为王仙芝的首徒,与于新郎交好,那几乎就等于是全盘接纳了武帝城衣钵,楼荒,楼半阙,林鸦,其余三人,就算不能为己用,最不济也能与这些同气连枝的顶尖高手接下一份善缘。所以祁嘉节在边境离别之际为天子捎了句话,告诉于新郎不论他何时返回太安城,皇帝陛下都会以朋友之礼相待。

    在辽东锦州一条叫做松嫩河的河畔,有个沿河而居的小村庄,约莫百来户,村里青壮多是猎人,据传某家的祖上在一生中曾经捕获到两头海东青,都作为贡品送往了当时离阳设立在两辽的都督府,这户人家中作为传家宝的那张制备精良的硬弓,正是都督府除赏金外的额外恩赐。有两个贵客借住在村子里,去年冬末一伙猎户遇上了一头不知为何没有进入冬眠的黑瞎子,正是恩人赶走了那头巨熊,事后村子青壮都喜欢跟那个年轻男人讨教几手把式,而村子里的孩子也喜欢与那个喜欢身穿绿衣的孩子一起玩耍。

    入夏后,终于能够脱掉厚重裘衣的绿衣女孩很开心,而且在那个冬天她生了冻疮,她自己倒是不觉得有什么难熬,倒是小于总是愧疚。其实她一开始是不太喜欢两辽的,因为刚进入这里的时候正值风雪最盛,那种大烟炮的可怕天气就像给了她和小于一个下马威。直到在这个村子停下脚步,她在那些新朋友的带领下去结冰的河面上凿洞钓鱼,或是坐在木板上在冰面上滑行,每天都可以跟十多个同龄人打雪仗,都让她感到新鲜快乐。所以小于说要动身去辽北的时候,她不乐意,然后小于就再没有催促了。久而久之,她和小于挺像是土生土长的辽东人了,小于会背着弓箭跟着村里大人一起去狩猎,开始在老猎户手把手的传授下熬养幼鹰,而她也不再奇怪为什么这儿的窗户纸糊在外头,为什么家家户户都有大缸小缸的腌菜,为什么大人教训孩子的时候都要说再不听话就吊到篮子里。今天,小于在帮村子里一户人家砍那种高半丈多、当地人称为羊草的植物,用来造房屋,当然并不是羊吃的草,它的杆子空心,就跟她家乡的竹子差不多。她安安静静蹲在旁边,看着小于拎刀砍草杆子的模样,觉得挺帅气的。她记得高爷爷离开武帝城前一天,私下跟她聊天,说了很多人,很多人她都没记住,只有说到小于的时候,她格外上心,所以记得清清楚楚,高爷爷说当今天下剑客,某某某的际遇最好,谁谁谁的先天根骨最好,但是小于的练剑资质是最好的,没有之一。

    她蹲在地上,想到那个高爷爷,突然有些悲伤。她其实知道他姓王,但是他长得那么高,她喜欢喊他高爷爷,而他也从来没有不高兴。

    然后她又想起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在临死前喊了她一声绿袍儿。

    小于说那个人很了不起的,都能让高爷爷佩服了大半辈子。

    她突然开口问道:“小于,高爷爷让你找那个人,算是让你代师收徒,可我们怎么找啊?”

    于新郎转头微笑道:“总能找到的。”

    她哦了一声,喊了一句我玩去了啊,起身后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就像这个小闺女亲哥哥的于新郎会心一笑,总怕她会觉得两辽之行枯燥无聊,现在看来是多虑了。唯一的麻烦就是这丫头跟许多当地孩子学了好些方言俗语,比如什么你彪啊,什么滚犊子,什么远点儿删着,想想就让于新郎有些忍不住冒冷汗。

    至于那个还不知道在哪旮旯的“小师弟”,那个某种意义上等于是师父的闭门弟子,眼下于新郎并不着急,他坚信该找到时自然就会见面,这是一种奇妙的直觉。

    于新郎有耐心等待。

    五百年江湖,只有一个王仙芝,更只有一个李淳罡。

    黄昏中,于新郎帮村民忙过了活计,回到借住的屋子前,房子主人已经备好了晚饭,于新郎却不知道那丫头在哪里疯玩,就只好学着村民那样吼了一嗓子,很快就从河畔那边传来应答声,她快步跑回,拎着裙摆轻盈迈过门槛,看到小于和那家人已经坐在了土坯砌成的炕上,因为等她都没有动筷子,她朝小于做了鬼脸,然后歉意地坐在小于身边,无奈的于新郎低声提醒道:“哪有让主人等客人吃饭的道理。”

    中年村妇对绿衣女孩那是打心眼喜欢,连忙笑道:“不打紧。”

    长有南人相貌的中年男人给于新郎倒了一杯酒,男人其实是外地人,媳妇是当地人,他的祖籍在东越,当年跟随爷爷父亲一同流徙锦州,不过比起洪嘉北奔还要更早,算是因祸得福,幸运躲过了那桩硝烟烧遍中原的春秋战事,因为辽西是离阳的龙兴之地,辽东也沾了不少光,虽然比不得辽西那边享受朝廷的种种优待,但比起赋税沉重的东越道百姓还是有着天壤之别,而且世人皆知有个异姓王当年便在锦州“虎出山林”,加上坐镇两辽的离阳藩王是胶东王赵睢,赵睢对辖境百姓也颇为善待,虽说北莽离阳对峙了很多年,但战火一直没有蔓延到这里,所以哪怕是中年男人,也是自幼起便从不曾见识过沙场兵戈。男人的家族在获罪北徙时带了一大箱子书籍,哪怕四代单传,但一代代父教子读书识字,竟是做到了许多中原士族都做不到的书香不断。

    于新郎选择之所以在这家居住,也是对中年男人身上在北地极为少见的书卷气感到亲近。当听到于新郎说明天就要离开村子前往锦州城时,少了酒友的男人难免有些遗憾,大概是大半碗酒下肚,酒量不行酒品很行的中年人也就没了太多交浅言深的忌讳,低声笑问道:“于老弟,是去看那北凉王的祖居?我跟你说实话啊,没啥看头,一来寻常人靠近不得,有藩王府邸的亲卫盯着,二来很多人都说就是破屋两三间,据传不少去锦州城凑热闹的人都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了。”

    于新郎问道:“很多人去锦州?”

    男人哧溜一口咽下剩下那小半碗酒,笑道:“可不是,关于这档子事,故事多了去喽,咱们这儿离着锦州不过八十几里路,村里寻着了值钱的东西,比如貂皮狐皮之类的,尤其是那名义上官家禁止私自挖采的老参,都放心交由我这个识得几个字的‘账房先生’去锦州城偷偷售卖,所以我对锦州城不陌生……”

    妇人虽说对于新郎和小丫头都极有好感,可当自己男人说到私售人参的时候,仍是偷偷在用脚踹了一下他。

    男人也不好明着说自己媳妇的不是,就只当什么都没有发生,继续说道:“关于那个大名鼎鼎的人屠,哪怕离开锦州二十多年,而且人也都死在了北凉,但是那锦州人至今说起,仍是津津有味,前个十多年最是热闹,相传好些跟人屠有不共戴天之仇的中原豪阀破落户,不敢去北凉报仇,就寻思着去挖徐家的祖坟,如果不是咱们胶东王跟人屠向来交好,恐怕还真就遭了灾去了。要我看啊,咱们胶东王也是给那人屠殃及池鱼,否则以王爷他老人家的本事,就不该是如今这么个惨淡光景,上回于老弟你说那淮南王赵英也壮烈战死了,咱们王爷不说跟人屠跟燕敕王相比,但比起那个淮南王和新靖安王,总归是绰绰有余的吧?否则也坐不到胶东王这个位置上,除了北凉,也就只有这儿的藩王藩地是跟北莽蛮子面对面了不是?先帝如果不是信任咱们王爷的能耐,可不敢如此安排。”

    于新郎点了点头,离阳先帝安置藩王,那是苦心孤诣,将赵英“圈养”在眼皮子底下的淮南道,把雄心壮志的赵炳“发配”南疆,让同父同母的亲弟弟赵毅管辖整个天下最为富饶的广陵道,把最是桀骜难驯的靖安王放在四面受敌的青州襄樊,唯独将徐骁和赵睢放在了北疆两地。算不得读书人也从不以士子自居的中年男人,不知不觉就已经喝光两碗酒,他本来撑死也就这个酒量了,但也许是酒逢知己千杯少的缘故,竟是又给自己倒了一碗,媳妇怎么拦也拦不住,他举了起酒碗,闻了闻,没有喝酒,抬头望向对面的于新郎,眼神有些涣散,这个远离硝烟也远离庙堂的中年人似乎开始自言自语,“我祖辈所在的东越,是大将军顾剑棠灭掉的,可能不是那人屠的手笔,自我爷爷起就对人屠毫无恶感,我也不例外,以前听说太安城是天底下骂人屠骂得最凶的地方,然后是被称为‘读书种子,十出五六’的广陵道,接下来是有无数名士风流的江南,如今更是连新凉王也一起骂,好像还是越骂官越大,其中有个礼部侍郎,听闻那还是北凉人……嘿,所以我很想弄明白一件事,既然那些人都已经纷纷做了离阳朝廷的官,很多人连人屠和那新凉王都没有见过,甚至他们所在家族的崛起,都要归功于人屠的马踏春秋,那还骂个什么劲?于老弟,你见识多,看你的气度,想来也是饱读诗书之人,可能为老哥我解惑?”

    于新郎犹豫了一下,笑道:“端起碗吃饭,放下筷骂娘?”

    中年人感慨道:“是啊!国无英雄,如屋无柱,人无脊梁啊。”

    男人第三碗酒喝了一大口,就真的醉了,在自家婆娘的伺候下倒头就睡,犹自喃喃而语,说是如果新凉王守不住西北,他是也要骂娘的,连那年轻藩王的老爹一起骂。中年人的媳妇哭笑不得,唠叨一句真当自己是大官了,这些年做那庄稼活也不见你这般用心。那妇人唠叨归唠叨,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男人那张比起年轻时候已经粗粝许多的脸庞,她略显黝黑的脸上情不自禁浮现笑意,心想谁让你这么俊呢,当年可是跟好些女子才把你抢到手的,就算你庄稼活马马虎虎,也不打紧的。

    听到那句话后,于新郎猛然一口饮尽一碗酒,淡然道:“一个没有英雄的国家,何其悲哀。一个有英雄而不知尊重英雄的国家,又是何其悲哀。”

    于新郎下了炕,和小丫头端了小板凳一起坐在屋外,他转过头望向托着腮帮发呆的她,微笑道:“要不然咱们去别的地儿找你高爷爷的徒弟?”

    小丫头扭头翻了个白眼,“自己想去北凉就直说呗,我其实又无所谓的。”

    于新郎顿时有些尴尬,刚想说话,小丫头一本正经道:“去吧去吧,反正我也想念楼伯伯了,这个楼伯伯啊,还在咱们武帝城那会儿,就不怎么晓得照顾自己,他出门在外,我不放心!”

    于新郎揉了揉她的小脑袋,笑道:“是啊是啊,楼伯伯,宫伯伯,还有你的林姨,都少不了你。”

    她慌慌张张伸出手指嘘了一声,“得喊林姐姐!喊林姨的话,她会生气的。”

    于新郎哈哈笑道:“难怪师父说你天不怕地不怕,只怕林鸦。”

    小丫头突然唉声叹气,最后跟于新郎语重心长说道:“小于,我们先说好,到了北凉,不跟人打架,好好说话,行吗?”

    于新郎故作惊讶道:“咦?是谁说能动手就不动嘴吵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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