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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章 荆棘鸟劫掠团(第 1/2 页)

    银河系某处黯淡的星空,漆黑宇宙里漂浮着一座人造空间站。

    从空间站的造型来看,应该是过去用于矿物中转运输的型号,航行在宇宙中的工业货舰可以在途径这个空间站的时候稍作休整,水手们喝杯啤酒,找个女人,补充燃料之类。

    如今这个空间站已经废弃,被一群劫掠者占领,空间站两侧画着巨大的飞鸟型图案,说明占据空间站的人来自荆棘鸟劫掠团。

    在银河系,劫掠团和星盗团还是有明显的区别的,星盗团从不去陆地,只在星空中拦截那些货舰和客运飞船,而劫掠团为了抢劫可以去任何地方,只要能抢到值钱的财物就可以。

    总的来说,劫掠团是在星盗团基础上发展来的一种暴力团体,比传统的星盗团行为更加恶劣,实力也要强大一些。

    四星级超能力者,荆棘鸟劫掠团的军师笛福走过一片狼藉的大厅,强盗们通常有三大爱好,金钱,女人,烈酒,荆棘鸟劫掠团也不例外,一群刚抢来的少女被喝多了酒的兄弟们按在地板上,玩着一种叫做醉鸡的游戏。

    这种游戏很简单也很粗野,拿刀子逼女人喝酒,喝到烂醉如泥之后,自然会发生更加不堪的一幕。

    笛福微微皱眉,他并不喜欢这种粗野的游戏,但他也不会阻止弟兄们,如果不是可以胡作非为,又有大把的钞票,哪个超能力者会甘心做一名强盗?

    对劫掠团来说,平时再怎么胡闹都无所谓,只要该上战场时候能豁出去就可以。

    笛福穿过大厅,来到团长卢卡斯的办公室,只见卢卡斯此刻已有了三分醉意,怀里搂着两个衣不蔽体的小妖精,裸着胸膛,露出身上的刀疤和古铜色的肌肉。

    这世界上的强盗有两种,一种是犯了罪走投无路,逼不得已投身劫掠团,就像笛福,他是劫掠团智商最高的存在,他的衬衣永远都是白色的,一尘不染

    还有一种是天生的强盗,就喜欢混乱,疯狂,过刀口舔血的生活,就像卢卡斯,一个天生的强盗坯子,鲜血和烈酒才是他的最爱。

    从某种程度来说运筹帷幄的笛福更适合领导一支军队,但可惜这里是劫掠团,在这里智慧说了不算,拳头硬才算。

    “军师来了,找我有事?”卢卡斯有些不舍的推开两具白嫩的胴体,挥手把她们撵了出去,示意笛福在自己对面坐下。

    笛福坐定之后沉声说道:“客户催促咱们抓紧时间动手,地球联邦很可能要开发出c级史前遗迹,如果地球联邦拥有c级遗迹的话,就有可能获得财政来源,组建更高级别的军队,到那时候咱们的客户想要霸占地球的计划,就会有许多阻碍。”

    卢卡斯哈哈大笑,不以为然的站了起来,高声道:“这还不简单,我亲自出马,把那个叫地球的地方杀光抢光就是!”

    笛福摇了摇头,“团长,地球不适合大规模作战。”

    “为什么?”卢卡斯很不理解道:“一个才加入银河联盟不到二十年的低等级星球,我们的人马不足以踏平地球么?”

    笛福微微皱眉道:“团长,一个多月前的参谋会议上,我曾经分析过的,您怎么这么快就忘了?”

    卢卡斯摸了摸脑袋,满不在乎道:“我忘了,这不是还有你嘛,为什么我们不能攻打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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