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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章 因为爱所以不能放手2(第 4/4 页)

    尤其,在一个女人平生第一次怀孕,最不知所措,最需要照顾的时候。

    候在女厕门口那道颀长清雅的男人身影不是很高,烟灰色的英伦格子毛衫,藏蓝色休闲长裤,黑色皮鞋,一身的温文尔雅,即使站在人群里也是醒目的。

    此刻却在来往乘客异样的眼光里,在女厕门口等她。

    让胭脂还是眼圈红了:“林可思,你干嘛呀,谁让你等在这的,你,不用这样对我的。”

    她接过他手里的水瓶,漱口。吐掉。

    他拿面巾纸给她擦嘴角。

    机身轻微的颤抖,林可思搀着她站稳:“我在慢慢学着做一个有担当的男人,你不给我机会吗?”

    “我——”胭脂刚抬头接触到林可思深情款款的眼眸瞬间又垂下头:“唉,林可思,你该学着放手的。我不配你。”

    “配不配,只有我知道。”林可思抬手擎起胭脂的下颌:“太后如果有点感动,可以赏我一个吻。”

    “去!”胭脂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打掉他的手,脸却红了。这孩子真敢说话。

    十一个小时,飞机终于到了温哥华。

    机场的空气似乎都是异域的。清新,有点甜味儿。

    林可思自然的上前扶着胭脂下梯子,他另一只手提着商务行李箱。

    “林可思,你到加拿大来做什么?”千万别说来陪我,胭脂想。

    “开拓市场。”

    额,真的得找一个理由甩开他,胭脂苦苦思索着。

    忽然一个中年的华裔急急走过来,拎起林可思的商务行礼箱:“小思,酒店已经安排好了,叫你住家里你也不住,你嫂子还问呢。”

    男人扫了胭脂一眼,神情奇怪的点头致意。

    林可思拍着那男人的肩膀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嘻嘻笑:“胭脂,这是我堂兄,B大才子,早年留学加拿大之后留在这里的定居的。堂兄,这就是我未婚妻,胭脂。”

    “哦,您好,堂兄。”胭脂尴尬的也和这人点头,心说早知道你家人在这定居我就不来这里了。

    画风瞬间被林可思掌控,好像自己不是自己来的是和他一起来的,自己本是来躲清静来了,这下好,更像是和林可思一起来国外备孕的。

    “喔,不错,不错。前阵子听叔叔提起过。不在这聊了,车子在那边呢,快,到家吃饭吧,我出来时你嫂子都在做饭了。”

    堂兄的眼神再次热情的扫过胭脂,对他俩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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